幹嗎要簽下去當兵?
話說我國自從全面改成募兵制之後,志願役軍士官兵薪俸部分確實有大幅度的提升。近的不說,其實90年代之後,志願役官士(那時候還沒有兵)的薪水就不像早期那麼可憐。當然一些政策性的優惠也就慢慢不見蹤影了。像很早期還需要有糧票、煙票等物資卷來貼補家用、近一點可能大家還有印象的軍警票,在坐公車、看電影或遊樂園等方面有一點折扣。軍人待遇提升最有標誌性也影響最大的就首推從102年5月開始也要繳納所得稅了,這代表軍人待遇(這裡不單指錢的問題,而是包含制度、工作環境等綜合考量)已經可以和一般行業比擬。
有人問那薪水不等同待遇嗎??我個人覺得不完全,應該說兩者互為表裡,有一點互補的味道。舉例來說,就我個人下部隊的那時候,一個月還只有6天假,18時放18時收,這樣算一天(18時指的是下午6點)。整個月除了這144個小時是不能離開營門一步的,在智慧型手機還遠未問世的那時候,說句當兵等同與世隔絕並不誇張。加上那時候部隊不像現在受到很大力度的監督,大概率人治而不是法治的情況下,好幾個月被各種理由留在營內而不能休假的情況是很常見的。一言以蔽之,在那個連結婚都要申請核准的時代,自願去服役的人很大程度都是迫於家境清苦,有可能是那種連鍋都揭不開的,至少...我就是。以至於好男不當兵、好鐵不打釘成為那時候的順口溜。
當兵環境很差又浪費時間嗎?
現在整體服役環境就好多了,休假大月10天,小月8天是基本,時數也從18放18收改成18放08收,包含依服務年資額外有的慰休假、生理假等各類其他休請假也正常不少。其他包含寢室可能四人一間、八人一間而不是睡大通鋪,以及伙食、頭髮和服裝等都有很大程度的改善。這部分的待遇改善我是覺得單純比薪水增加更能吸引人願意在軍中長留久用的。加上智慧型手機的興起,那怕在軍中還是不能開鏡頭拍照,但就與外界連繫強度這方面可以說脫胎換骨了。另一方面、目前也已經有很多女性加入軍隊,據新聞所示,目前女性人力已佔全國軍比例達14%,所謂「男女搭配 幹活不累」,對以往長期關在部隊而不易尋找另一半的問題算是迎刃而解了。
結論
近期因應對岸威脅日增,聽說義役兵役又要調整回一年、而且也同步研擬女性服所謂「醫護役」的可行性,所以尤其是男生與其服一年役期給人家管,不如嘗試進入軍中循體制任官,不僅薪水較高、退伍後也有一筆至少50萬的啟動資金。總之若是考慮正在未來就業的方向,目前軍人這個職業已經完全可以成為就業的選項之一。若有幸來到本版的讀者您就其他方面還有所考量,譬如怕自已體力不好、還是學歷不高、還是對某些都市傳說有疑慮不知是否為真?可以留言或繼續觀看簽下去到底好不好第2集。
ps.下圖是美軍負重行軍一瞥,單就要攜行的裝備和重量,我國軍應該猶有過之,所以想要簽下去服志願役的話,就個人體格及體力的要求上確實有一定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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